律师姓名:叶果 律师执业证号:13303201010721241办公电话:13858800698业务手机:13858800698个人网址:yeguo.findlaw.cn所属律所:浙江泰辉律师事务所所属地区:浙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叶果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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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钢铁外包工的父亲,在儿子辍学后,不是教导儿子如何经营生意,而是唆使儿子盗窃钢铁企业的生产原料,并由妻子负责窝藏和销赃。日前,江苏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“小偷之家”盗窃案,一家三口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。方某一家三口是四川人,和妻子李某常年在江苏一带打工,儿子小龙(化名)在四川老家读书,由爷爷奶奶照料。经过十多年打拼,方某渐渐成为了经营废钢生意的个体小老板,但是儿子小龙却因缺乏管教,贪玩厌学,初中二年级没读完就弃学了。弃学后的小龙来到租住在南京的父母身边,但是没有选择跟随父亲做生意,而是去理发店当起了学徒,但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,很快又在家无所事事了。去年,方某来到江阴做生意,成为了江阴一家大型钢铁企业的外包工,当他得知所在企业的生产原料之一镍板很值钱后,便想把镍板偷出去,于是想到了在家无所事事的儿子,即打电话教唆儿子小龙到江阴盗窃镍板,并打电话通知妻子,做好藏匿赃物,联系买家的准备。方某首先为小龙偷了一张企业员工的工作证外套,然后让小龙购买了仿制的工作服和一个笔记本电脑包,并在江阴租了一间车库,专门用来存放赃物。待一切准备就绪之后,父子俩通过里应外合,由小龙冒充工人进入企业车间,采用事先藏匿、包裹夹带、汽车装运等手段盗窃镍板,后将赃物存放于车库,再由妻子李某从南京租了黑车到江阴运赃,然后运回南京销赃。通过一家三口的密切配合,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,方某一家前后作案共5次,窃得镍板数百公斤,合计价值人民币62800余元。去年10月11日,当方某一家三口打算把又一批赃物运回南京销售时,被巡逻民警查获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方某、小龙和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合伙多次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企业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确均已构成盗窃罪,最终父亲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,小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母亲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。法官说法:孩子在成长过程中,除了接受学校的教育外,父母的影响则是最持久、直接而有效的,而家庭教育是人成长中极为重要的阶段,作为家长首先应把教育子女“学会做人”摆在首位。但是本案的家长非但没有教会儿子如何“做人”,反而唆使儿子去“做贼”,不但自己要在监狱中渡过漫长的铁窗生涯,还毁了儿子的一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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